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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创建时间:2024-06-19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7月5日至8月5日对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及凉山州第七人民医院党总支开展了集中巡察。2023年10月16日向州疾控中心党委、州七医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按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州疾控中心党委(州七医院党总支)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为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州疾控中心及州七医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并多次召开会议(2023年10月23日、11月13日、11月30日、12月14日和2024年1月16日)专题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

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疾控中心党委(州七医院党总支)指出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及省州委部署要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3个方面的10个问题37条意见,并提出3条建议。经自查梳理,涉及疾控中心有33条意见。其中,党建方面12条、纪检监督方面3条、人事和科教方面7条、财务和办公室方面4条、后勤和设备招采方面6条、业务工作方面1条。

为有力有序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中心党委严格规定了整改时限,要求各有关科室必须按时间节点对照完成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二是集中整改阶段(2023年113-202423)三是持续深化阶段(202423日起)

2023年11月3日,中心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审核稿),上报至州纪委监委机关(监察4室)、州委组织部(干部督查科)、州委巡察办审核。11月13日,接到州委巡察办《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并及时按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报送至上述相关部门(送审稿)。

2024年5月20日,接到中共凉山州纪委办公室《关于反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意见的函》,中心党委按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6月13日将《州疾控中心党委(州七医院党总支)关于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报送至上述相关部门。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意识,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多次组织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带领州疾控中心和州七医院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24年1月25日,州疾控中心党委和州七医院党总支共拟定135条整改措施,清退894元(涉及公务接待和洗车费用支出),开展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7人(巡察反馈相关科室负责人)。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37条意见,已完成整改28条(1月31日前完成),基本完成整改3条;长期整改6条,分别是第5条履行职能不力、第10条“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第23条人事管理不严格”(本条为阶段性整改完成,其中的“超编聘用工勤人员”未整改完成)、第31条留不住人问题较为严重、第36条“党务培训不到位”和第37条“离退休党支部管理不力”),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推进,并进行动态管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项治理7项;通过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健全制度规定23个(州七医院新制订3个工作制度,州疾控中心新制订20个制度),完善管理措施9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委要求”方面

1.关于“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不力”问题。

1)关于履行职能不力具体表现:州疾控中心在2018年至2022年度全省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与疾控信息工作评估考核中,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和疾控机构信息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均低于全省平均分且排名靠后。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动态管理

整改措施:本条为长期整改任务,详见第三大点。

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滞后具体表现:2018年至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率平均值为61.58%,截止2022年末,剔除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资金和财政年末拨款资金,仍结存1704.38万元,资金执行率较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时限: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立即组织清理结存的专项资金,催办已完成采购程序、尚未验收的采购项目。加速尚未支付的设备、试剂款的支付进度二是收到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后,要求 经费使用科所及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制订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三是财务科加强与业务科所联系协调,及时沟通资金使用进度,并敦促执行四是召开项目资金推进工作会,分析专项资金结转原因,存在的问题,讨论如何合理推进资金使用进度等,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起对结存资金开展清理,梳理每一个结转项目,分析结转未支出的原因,将项目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执行人工作中。二是财务科认真研读结转经费的实施方案,及时与各科所沟通,分析、清理无法使用的资金,在年末由财政收回。

巩固措施:一是经费下达前,及时与上级部门进行当年任务和经费实施方案的沟通,确保当年工作量与当年工作任务相匹配。二是坚持在收到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后,要求经费使用科所及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制订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并严格按实施方案执行。三是定期召开项目资金推进工作会,及时分析专项资金结转的原因,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工作的进度是否匹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及时清理应急事件的经费拨款,在年底未发生相应疫情的,年底及时退回财政,提高资金使用率,保证资金使用不浪费。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3)关于“法律意识淡薄”具体表现:药械试剂采购违反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省州有关规定的情况较为突出;合同签订、执行随意难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甚至上百万元的试剂交由药企保管无任何手续。

①关于药械试剂采购违反政府采购法、未在相关集采平台内采购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采购人员对“药械采购平台”进行系统性学习,严格执行相关采购要求,对各科室上报采购计划做好采购归类,随时查询平台新增挂网产品,做到能在平台采购(集中采购的医疗器械管理类)一律在平台内集中采购。二是对于平台未挂网产品(分散采购的专用仪器设备类),又属于开展工作必要,由业务科室上报采购计划,经中心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后,再交采购科室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按标准限额在30万以上的,纳入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公开招标;在30万以下的,①采购金额低于1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由招采科组织中心内采购:②采购金额1-5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由招采科组织中心内部比选采购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③采购金额大于5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由招采科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学习,于2023年12月15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24年1月9日学习了《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及“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培训学习。二是2023年8月起,中心业务科室所需平台未挂网产品(分散采购的专用仪器设备类)的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巩固措施:一是规范科室管理,对科室的制度、规范、程序进行了梳理,查漏补缺,于2023年12月完善了《设备采购制度》等制度二是要求采购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对各科室上报采购计划做好采购归类,随时查询平台新增挂网产品,做到平台内应采尽采从而提高我中心的医疗设备耗材采购质量,减少差错的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②关于合同签订、执行随意难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甚至上百万元试剂交由药企保管无任何手续。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通知保管方(相关药企)发回有效期内的试剂,及时开展本项工作,在2023年12月内完成。二是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加强工作执行力,合理计划安排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及时开展工作,杜绝试剂耗材因存放过久导致过期而造成损失的风险。三是科室负责人要带头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事事依法依规,处处有手续有记录,坚决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相关经办人员联系试剂保管方经办人,要求发回试剂,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艾滋病耐药检测迭代试剂后,立即办理入库手续,相关检测工作已完成。二是卫生检验所通知各县(市)收集上送耐药监测样本,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收到合格样本后开始检测工作,于12月23日完成检测,其耐药结果已反馈各送样单位。三是由后勤科建立《医用耗材物资库房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明确岗位职责,从中心程序文件层面规范试剂和耗材的管理工作。

巩固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考核。二是实行精细预算,依据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标准,工作量测算需求量和采购量,最后依据试剂耗材的类型,精细采购,避免盲目采购。

整改结果:完成

2.关于“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不力”问题。

4)关于“对党的领导认识不足”具体表现:2021年以前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均是通过召开主任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决定,2018年至2020年期间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重业务轻党建,领导班子成员实际到定点联系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不能达到每月1次。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发挥党的全面领导,将不断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使党政领导班子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是对一个单位中心和全局工作的全面性领导,在工作中要注重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集中精力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形成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才能保证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建章立制。三是2023年10月起,州疾控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提交中心党委会做专项安排部署(确保每年至少两次),研究制定计划方案、工作要点、年度总结等。四是党办将定期提醒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双重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在定点联系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

整改成效: 2023年3月17日,中心党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3份制度并遵照落实。

巩固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整改结果:完成

5)关于“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严格”具体表现:存在党委会原始记录不详实、不规范,不能反映会议研究讨论的过程和决策情况,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对党委会决策事项没有开展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等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党办负责人将定期对相关会议记录抽查检验,把职能职责逐级压紧压实、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对党建要点的培训和学习,有针对性进行指导。中心拟于11月底前组织一次面向全体行政职能科室“公文写作规范化”培训,以不断提高党务干部和经办人员的个人工作能力以及业务水平。三是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再次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进行深入学习,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为鉴,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四是2023年10月1日起,凡经党委会议集体审议或通过的事项,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职责牵头实施,党办负责会议全程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存档备查,同时负责对审定事项的跟踪核实、催办督办,在下次党委会上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五是将按相关规定实行党委会议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执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委会议决议、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经集体研究而个人决策等情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17日组织开展“公文写作规范化”培训二是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党委会,重点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

巩固措施:将职能职责逐级压紧压实、层层传导压力,定期对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党办负责人要对形成的会议记录或纪要进行检查。

整改结果:完成

6)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具体表现: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文件,擅自增设内设科室,任用科室负责人;执行帮扶队员派驻政策不严格,将临聘人员作为驻村工作队员,不符合规定。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动态管理

整改措施:本条为长期整改任务,详见第三大点。

7)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具体表现:未按要求开展会前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起,疾控党委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中心各级、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组织两办人员(党办、中心办)对“会议工作规范”加强学习培训,教育经办人员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到会议记录既是基层党建中必要的档案材料,也是组织建设的主要载体,更是体现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痕迹资料。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党委会议流程和议事决策程序,确保会议记录规范、详实、完整。

整改成效:一是 2023年1月起每次党建月会、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带头学习、带头传达、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2023年11月17日组织开展“公文写作规范化”培训

巩固措施:严格按照中心《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议记录规范》执行。

整改结果:完成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力”问题。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2018年至今州疾控中心未结合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落到实处,未按要求每季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汇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于各项工作全过程。二是中心纪检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将监督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双重组织生活”。三是2023年10月起,州疾控中心和州七医院将定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交中心党委会和医院党总支会做专项安排部署(确保每年至少两次),研究制定计划方案、工作要点、年度总结等四是把班子成员各自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季度(一年四次)向主要负责人做专题汇报纳入年度廉政工作计划,由纪检监察室定期监督和提醒,并汇总存档

整改成效:一是中心党委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8月22日,召开党委会审议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12月14日,召开党委会审议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二是2023年开始,班子成员每季度(一年四次)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专题汇报,汇报材料由纪检监察室汇总存档三是纪检监察室定期提醒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双重组织生活”制,监督各党支部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定期联系指导党建工作。

巩固措施:一是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履行“双重组织生活”,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把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定期向党委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整改结果:完成

9)关于“日常监督力度不大”具体表现: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力度不强,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频发,2018年至今因违规发放奖金津贴、私车公养、受贿贪污、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就有6人。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上述6人均是2018年至2022年期间受到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违规发放奖金津贴、私车公养两项问题3人是在州疾控中心发生;受贿贪污、违反招标采购规定两项问题2人均未发生在州疾控中心内(1人是借调到其他单位后发生、1人是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违反廉洁纪律1人为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发生。除1人在服刑期间,其余5人均已过影响期

整改措施:一是在选人用人、重大项目推进、物资采购、专项资金申报拨付、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精准监督,做到事前向纪检监察提前报备;事件过程中在集体会议研究纪检负责人必须参会,确保全程跟进监督事后纪检监察室要负责监督跟踪问效。保证“三重一大”事项不越“红线”、不踩“底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二是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学习,围绕“清廉医院建设”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开展对医疗卫生系统内身边人、身边事”的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进一步强化法纪观念,筑牢党风廉政意识三是针对领导干部,督促其积极结对分管科室,梳理查找分管领域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措施、规范流程、确保做到权力运行规范、管理规范,监督到位不越位。四是针对各科室,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各科室结合实际整理重点岗位工作流程,梳理风险点、排查隐患,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及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五是针对职工群众,设置意见收集箱,建立信访受理台账,积极听取广大群众的反映和申诉,并妥善处理。六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督,要紧盯疾控中心和医院关于各类医疗物资和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投标和比选等相关工作现场监督。七是加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监督。纪检部门要定期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效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8月起,召开了4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围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部署。二是2023年8月起,组织了2次廉政警示教育(11月2日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2月22日组织前往凉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20238月,纪检监察室结合工作实际,把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后勤科、性艾所、卫检所和门诊部7个科室及其负责人纳入重点岗位、风险点位的管控范围。并要求上述科室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四是开展谈心谈话。9月底,围绕“清廉医院”建设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由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对班子成员、科所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12月初,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工作纪律松散问题,人事科制定了《请销假制度》《钉钉打卡制度》以及《考核管理方案(草案)》等章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考勤管理五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职能。12月底,纪检监察室与审计科共同对卫生检验所(艾滋病检测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试剂耗材管理和结存情况进行了审计、盘点,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进一步严格了出入库管理程序。六是抓实重点环节监督。2023年内,纪检监察室围绕“三重一大”事项,针对器械设备、试剂耗材、办公耗材等项目,共累计开展49场次的采购比选现场监督、11场次的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督。

巩固措施:一是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跟踪问责制度》等制度章程。二是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已建立的规章制度,及时对党委会决策事项开展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同时紧盯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进行强化监督。

整改结果:完成

10)关于“人员配备不强”具体表现:纪检监察人员仅有2人,均兼有和代管其他工作,难以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业务不够熟悉,对所肩负的工作职责不够明确,相关资料存在缺失。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将在下一步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中重新调整,使纪检委员不再分管或代管其他工作;同时调整专人到纪检监察室作为专职纪检干部,并不再负责其他工作,使其能够专心聚焦纪检监察的主责主业。二是加强人员配备。将中心党委3个在职党支部的纪检委员补充纳入到纪检队伍作为兼职纪检干部,协助开展纪检监察的日常事务。三是针对业务能力和本领提升方面:①组织培训班,拟邀请州纪委专家学者进行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技能和知识水平;②建立学习资源库,包括书籍、期刊、案例和经验分享等,供纪检干部自主学习和查阅;③创建学习平台,如在线学习平台或QQ、微信群,促进纪检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4日,对班子成员临时职责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纪检委员不再分管或代管其他工作。二是为纪检监察室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并中心党委3个在职党支部的纪检委员补充纳入到纪检队伍作为兼职纪检干部,协助开展纪检监察的日常事务。三是对外,在2024年内,拟邀请上级纪检部门的专家学者对中心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内,将组织中心的专兼职纪检干部围绕纪检监督工作加强经验交流和分享(2023年12月已建立中心内部的纪检工作微信群)。

巩固措施:一是纪检监察室将在上级纪检部门的指导和中心党委的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工作二是全面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州纪委、州纪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中心党委,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整改结果:完成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药械采购风险突出”问题。

11)关于违反政策平台外采购药械具体表现:全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耗材政策要求“统一网上采购”“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平台)实现全品种全类别采购。”但截至巡察了解,州疾控中心、州七人民医院药械采购依然有大量药械、耗材在平台外采购,通过自行招标、比选、询价等方式确定供应商2021年以来采购8168万元药械,仅1068万元通过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自查梳理同类问题,完善相关程序,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装备科积极整改并于7月31日前在阳光平台内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同时要求配送企业严格按照省药械采购平台价格开具出库单与发票。二是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2023年川医保规〔2021〕10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坚持以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为主导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方向,实施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管理,通过平台管理、完成综合监控按规定做好网上采购、到货确认、供货评价、备案采购、货款结算等工作,保证实际入库产品价格、数量与省药械采购平台订单价格、到货确认数量一致。并确保能在平台采购(集中采购的医疗器械管理类)的一律在平台内集中采购。

三是对于平台内未挂网产品(分散采购的专用仪器设备类),又属于开展工作必要的,由业务科室上报采购计划,经中心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后,再交采购科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按标准限额在30万以上的,纳入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公开招标;在30万以下的,①采购金额低于1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由招采科组织中心内采购;②采购金额1-5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由招采科组织中心内部比选采购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③采购金额大于5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由招采科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四是加强内部培训,严格规范试剂耗材采购流程,不断完善试剂耗材采购制度,按照标准流程依法依规进行耗材采购。五是针对试剂耗材进一步细化监督流程:使用科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的申购试剂,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装备科按规定购进;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负责人做好出入库管理工作,确保账册、实物相符。对即将用完的试剂也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整改成效:一是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读四川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规则和指南,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和学习,确保对平台功能和操作方法熟悉掌握, 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录入数据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要求配送企业严格按照省药械采购平台价格开具出库单与发票。二是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全覆盖学习,于2023年12月15日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24年1月9日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及“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培训学习。三是对于平台内未挂网产品(分散采购的专用仪器设备类),又属于开展工作必要的,由业务科室上报采购计划填报《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和《试剂耗材(高、低值)采购申请表》,经中心党委或中心办公会集体审议后,再交采购科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四是通过组织学习中心制度管理体系文件,完善了更具操作性的《试剂耗材采购制度》《试剂耗材采购流程》及《医用耗材物资库房管理制度》。

巩固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的采购制度程序办事,在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中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做好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采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采购效益,强调采购人员的责任感,保证对试剂耗材购进有效追踪。

整改结果:完成

12)关于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未经决策性会议研究具体表现:州疾控中心采取询价、比选、招标或者平台采购选择供应商时,均未经决策性会议研究。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遵守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对州

疾控中心药械供应商的确定将采取公开挂网,实地查看,征信调研等方式确定候选供应商,再通过比选,综合评分等方法确定最终供应商。二是对已确定的供应商加强监督监管,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与抽验,并且进一步完善供应商考核制度,定期对各供应商服务时效性,供应的耗材、质量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建立健全了《试剂耗材采购制度》《设备采购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章程,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二是2023年8月起,严格遵守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保存会议记录,纪检监察室加强对采购环节的重点监督,增加阳光采购透明度。

巩固措施: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健全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二是各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严格遵照制度开展工作。三是重视监督检查。强化职能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有效监督的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

13)关于自行询价采购过程随意具体表现:询价对象的确定、询价函的发出、询价过程的比价、中标单位的确定等均不能提供相应资料,询前无规则、询后无结果,缺少中标结论。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外进一步优化流程,今后进行询价的全过程资料要存档备查。二是对内进一步完善程序,主要流程为:科室申请→上会研究→装备科询价调研→提供相关参数→公开招标→公布结果,每一步调研与决策都需有工作痕迹资料。确保做到询前有规则、询后有结果、中标有结论。三是自行询价项目必须先报请中心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中心官网进行挂网比选,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未通过党委会审议的项目,不得执行。四是加强科室内部管理监管,按照标准流程依法依规进行耗材采购,进一步制订设备耗材采购制度文件,细化科室人员职责分工,以提高工作效率,最大程度保障设备与耗材的及时供应。

整改成效:2023年12月建立了《试剂耗材采购制度》及《设备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采购决策流程。

巩固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试剂耗材采购制度》《设备采购制度》等章程,确保中心所采购的设备与耗材流程规范。二是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以确保整个采购流程顺畅、高效,并保持高水平的自我监管,采购过程清晰、透明和开放。

整改结果:完成

14)关于在确定的供应商外采购具体表现:从州疾控中心提供的投标资料发现,2018年至2020年参与投标的企业仅有四川爱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拜赛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尚善乐康科技有限公司,但州疾控中心还在江西飞蓉医疗、成都锦华药业等多家企业采购药械。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后勤、装备等采购科室要在确认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后及时结清货款,不跨年结算二是严格规范供应商确定流程,如中选供货商无法提供的部分需求,业务科室及采购科室需提交采购说明及申请至中心党委会审议。对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不得采购。三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在“省药械采购平台”内应采尽采;若无法在平台内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招标采购法执行。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制定了《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试剂耗材采购制度》《设备采购制度》及《供应商管理制度》,规范了供应商确定程序,保证了采购透明度和公正性。二是重视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采购目录确定了采购实施的项目范围,执行采购审批管理。三是2024年1月9日组织了《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及“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培训学习。

巩固措施:一是加强采购人员的素质培养,加强对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共采购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采购内控机制,健全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15)关于依据合同维护权益意识不强具体表现:抽查发现州疾控中心采购合同签订混乱,部分采购合同中无签订时间、无收取和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合同约束力差,合同履约滞后但支付在前,合同价格与实际采购价格不一致,经办人员工作法治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采购人员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四川省关于采购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化签订合同。二是所有合同的签订,须先由中心法律顾问审核,以便更加规范的完成相关工作。三是责令经办人员提高责任心,在工作中严格合同条款或要求执行。四是执行政府采购要注意流程规范,做到紧密有序衔接,尽可能推进项目及资金使用进度。五是由招采办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规范化管理,确保有章可循。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15日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24年1月9日组织了《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及“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培训学习。二是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了中心管理的重要日程,使合同管理工作日常化和规范化,对涉及金额较大或利益重大的合同,须由业务科所、采购负责人、法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保证合同签订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巩固措施:一是普及合同法律相关知识及中心的规章制度,全力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二是各级管理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懂得如何规范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管理合同。

整改结果:完成

5.关于“选人用人风险突出”问题。

16)关于干部任用不合规具体表现:存在以电话征求意见方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干部任免,以领导口头商量方式决定考核聘用,会议研究聘用涉及领导亲属时未回避。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决策程序和规定的培训和教育,在党委会组织党委成员及中层干部学习,学通悟透《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精神。二是迅速制定《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会议研究回避制度》等相关程序和规定并严格遵守落实。三是立行立改,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坚决杜绝在未办理完上编手续时就派出学习。制定完善《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出短期学习及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出进修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四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中心纪检监察室对中心人事的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加强监督力度,确保遵循规定的决策程序,杜绝以上情况的发生。五是在以后人事工作中,确保遵循《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整改成效: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干部任用不合规”问题,要求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对巡察组所提出的问题,结合我中心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梳理分析,认真做出自查。责任科室及分管领导也充分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针对巡察组所提出问题切实进行整改。责令相关人员(人事科负责人及分管人事领导)进行深刻反思,对干部任用工作要切实从思想上认识到重要性,从纪律上认识到严肃性二是人事科全体工作人员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和作风整顿,深入学习组织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确保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执行政策。三是中心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人事科负责人及分管人事领导)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四是整改措施中涉及组织学习方面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五是建章立制方面已制定形成了《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会议研究回避制度》。

巩固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会议研究回避制度》执行落实。二是在制度执行中不断查漏补缺,完善管理,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结果:完成

17)关于招聘工作不规范具体表现:州疾控中心党委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存在重要材料缺失、人事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不高、基础工作差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事项,针对“人事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不高、基础工作差”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责成人事科立行立改,迅速制定《人事科工作制度》明确人事科各岗位的责任和分工,建立责任制,要求工作人员对各自的工作负责到底,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是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聘和强化监督上下功夫。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着手制定《凉山州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在设置招聘条件、确定专业要求、回避、纪律监督等相关方面予以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保障应聘人员合法权益。在以后的公招或考核聘用以及引才等招聘工作中,杜绝不必要的“门槛”,避免因条件设置过细导致招聘工作有失公允。进一步完善招聘监督体系,严格招聘纪律,加强内部监督。由中心纪检监察履行监管职责,招聘工作全过程一以贯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制定学习计划,通过科室统一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业务工作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人事政策、制度。四是在面试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执行。五是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明确工作职责。梳理规范人事工作流程,注重细节。在每一个环节上把关,将资料及时整理收集,确保资料完善形成专卷交由专人统一保管。

整改成效:通过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人事科直面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改进了工作作风、加强了业务学习、增强了责任心、规范了工作流程,建立了《人事科工作制度》,并制定成文了《凉山州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巩固措施:一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人事科工作制度》和《凉山州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要求执行落实,确保照章办事。二是在制度执行中不断查漏补缺,完善管理,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结果:完成

18)关于岗位轮换不科学具体表现: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不彻底,少数重点岗位负责人长达十年未轮岗,如财务科负责人、后勤服务科负责人。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开展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凉山州疾控中心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加强疾控中心内部的人才储备。通过培训、学习、实践等方式,提高关键岗位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轮岗做好准备。二是建立健全轮岗管理制度,制定《凉山州疾控中心岗位交流轮换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对涉及重点岗位人员的财务科科长、后勤服务科科长进行岗位交流轮换。三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于重点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及时纠正,避免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整改成效:一是整改措施中涉及相关人员的轮岗工作(11月30日第21次党委会)已完成。二是通过中心职代会讨论、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凉山州疾控中心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凉山州疾控中心岗位交流轮换管理制度》,并加强了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

巩固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凉山州疾控中心岗位交流轮换管理制度》要求执行落实,确保照章办事。二是在制度执行中不断查漏补缺,完善管理,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结果:完成

19)关于人事管理不严格具体表现:除部分人员上班不准时、在岗情况差外,还存在个别人员病假三年不在岗工资全额发放、兼职不在岗2年才辞职的情况。仍存在超编聘用工勤人员的问题,核定工勤岗位2名,实际聘用7人,超编聘用5人。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动态管理

整改措施:本条为长期整改任务,详见第三大点。

6.关于“经费管理使用风险”问题。

20)关于公务接待方面具体表现:抽查发现州疾控中心有2笔公务接待存在酒水。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支出进行全面清理,逐笔清理公务接待支出是否存在酒水支出的情况,对经清理核实的公务接待酒水支出,要求相关经办人退还。二是中心全体职工干部进一步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的学习,提高全中心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财务科强化内部报销审核工作,以后将严格从票据源头着手,坚决杜绝违反规定的接待支出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10月23日-10月26日组织财务科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支出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发现公务接待酒水支出144元,12月4日职工相关人员完成清退二是12月5日组织财务科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及中心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学习。

巩固措施:一是中心进一步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的学习,提高干部纪律意识。二是2023年11月起,财务科加强对公务接待支出的审核,“三单”不清晰、资料不充分的,不予以报销。三是中心职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强化内部报销审核工作,以后将严格从票据源头着手,坚决杜绝违反规定的接待支出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21)关于公车管理方面具体表现:公务用车洗车存在虚报情形,抽查2021年-2022年的公务用车洗车记录、派车审批单以及相关的差旅费报销凭证对比发现存在3笔洗车不实。

整改时限: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车辆洗车支出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比对车辆洗车记录、派车审批单及相关差旅费报销凭证等方式,清理虚报洗车支出的情况二是由后勤科制定《车辆一般维修保养流程图》,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流程执行。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

整改成效: 10月23日-10月26日组织财务科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车辆洗车相关支出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比对车辆洗车记录、派车审批单及相关差旅费报销凭证等方式,发现迈卡汽车美容装饰公司多报洗车支出230元,凉山州兴运通汽车美容服务公司多报洗车支出520元,12月4日2家洗车厂已将多报的洗车费退回。

巩固措施:一是中心制定《车辆一般维修保养流程图》,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流程执行。二是2023年11月起,财务科加强对车辆支出的审核,资料不全、不齐、不清晰的,不予以报销。

整改结果:完成

22)关于费用报销方面具体表现: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公务用车报修单无批准人签字、维修项目、报修单位盖章和报修日期,报销金额大于发票金额。

整改时限: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车辆维修支出进行全面清理。二是严格把关,逐级审批,并报送相关责任科室(车队、后勤、财务)审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支出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及支出坚决不予报销。三是中心主任办公会(2023年9月8日)对公务车辆维护维修进行了具体规定,报修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维护维修由车队队长及后勤科长审批签字。2000元-10000元之间,必须有车辆定点维修公司出具的维修报价单,并由车队队长、后勤科长,以及分管领导审批签字。10000元以上的必须有车辆定点维修公司出具的维修报价单,并提交中心党委会/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此项规定已于2023年9月9日立即执行。建章立制,中心拟对公务车辆维护维修规范完整制度流程,所有车辆各级审批签字不全,车辆不得进行维护维修。

整改成效:一是10月23日-10月26日组织财务科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车辆维修相关支出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财务科加强支出审核管理,坚决杜绝报销手续不全的情况。

巩固措施:一是2023年11月起,财务科加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资料不全、手续不齐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

23)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具体表现:2018年至2022年州疾控中心第一、二、三党支部的党建月会未按要求每月召开;支部大会缺席率高,在2018年、2019年、2021年三年109次会议中,大多数党员缺席会议51次,缺席率达46.7%,缺席30%以上党员的会议次数达20次。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支部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内容进行自查整改二是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本支部党员开展一次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觉悟。三是党办定期抽查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着重对参会人员签到情况和会议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查验。

整改成效:一是各支部已针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了自查二是党办将以季度为单位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巩固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管理、持续推进

整改结果:完成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具体表现:不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意识淡薄;在西郊祁家屯社区认领高龄老人一对一志愿服务中,以购买1200元的家政服务来代替党员志愿服务,背离活动初衷与要求。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0月起,中心党委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先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始”作为重点,在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时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的深入学习。二是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度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会前专题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标对表查找重点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规定动作。三是党办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提醒督促班子成员抓好会后的问题整改,及时形成班子和个人问题整改清单,根据民主生活会上列出的意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目标。四是责成各党支部认真按照要求,规范化开展“党员双报到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党委会,会上重点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二是2024年1月18日、1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度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会前按要求做到充足准备,会后及时建立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

巩固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管理、持续推进

整改结果:完成

25)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具体表现:党员发展结构不合理,州疾控中心女性职工80名,占总职工人数的61.54%,但2018-2022年州疾控中心发展女性党员仅2名。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州疾控中心将按照党员发展标准,结合男女职工性别比例进行科学发展。

整改成效:州疾控中心于2023年已发展吸收2名女性预备党员。

巩固措施:州疾控中心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科学合理做好年度党员发展规划。

整改结果:完成

36)关于“换届程序不规范”具体表现:各党支部向州疾控中心党委请示换届时间均晚于州卫健委批复同意州疾控中心各党支部换届时间,州疾控中心第一、二、三、四党支部换届选举中的请示和批复程序倒置。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公文审核把关制度,做到重要文件和资料必须经过“三审三校”。二是党办、中心办负责人严格按规定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及时组织党务干部针对党组织换届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专题学习。四是有关经办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反思。

整改成效:一是中心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公文审核把关制度》,党办将严格执行公文审核制度,同时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工作。二是2023年12月15日,组织中心党务干部(包括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三是2023年12月26日,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有关人员(经办人员、党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公文审核“三审三校”制,坚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巩固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管理、持续推进

整改结果:完成

8.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27)关于留不住人问题较为严重具体表现:2018年至今州疾控中心年轻专业技术人员调出和辞职的就有9人。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动态管理

整改措施:本条为长期整改任务,详见第三大点。

28)关于缺乏系统的人才培养规划具体表现:干部培养力度不够,所设13个科室只任命2个科室长,其余4均是临时负责人,部分科室负责人存在无人和断档现象。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近期与州委编办就疾控机构改革事宜进行沟通,获知疾控机构改革将于今年内启动,拟待疾控机构改革完成后,中心将严格按照最新的三定方案中内设科室配置要求,根据内设科室配置,及时完成科室设置和科室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制定《凉山州疾控中心后备干部培养制度》,明确后备干部选拔条件和范围,州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州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点专科骨干人员、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禁毒防艾等人员纳入后备干部储备库,并创建后备干部档案,以便后期跟踪培养。三是加强后备干部的培训、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疾控防治工作的需要。

整改成效:制定了《凉山州疾控中心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巩固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凉山州疾控中心后备干部培养制度》要求执行落实,确保照章办事。二是在制度执行中不断查漏补缺,完善管理,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29)关于干部培训缺乏规范化管理,只送培不问效具体表现:未制定和完善干部培训的管理制度,对外出参加学习进修培训,特别是长期进修培训的管理和随访不到位,没有及时了解掌握学习进修情况,学成回来对科室内部是否开展所学新知识、新技术的传达学习及应用没有制度要求和严格管理。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立即制定中心干部职工外出短期学习及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外出进修管理办法(试行)。二是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执行中心干部职工外出短期学习及学术交流的管理,以及长期外出进修培训的管理。特别是长期外出进修培训,从进修计划的制定、进修经费的管理、进修人员的选派、办理外出进修程序、外出进修任务及进修结束后的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

整改成效:制定了中心干部职工长期外出进修的管理制度》《外出进修管理办法》和《对口支援管理办法》。其中,《外出进修管理办法经过中心法务审核及职代会审议通过。2024年1月起,科教科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中心干部职工外出短期学习及学术交流管理更加规范。

巩固措施:一是对中心职工外出参加学习进修培训按照现制定的制度严格执行。二是在制度执行中不断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完善管理,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结果:完成

9.关于“党员和党费管理有差距”问题。

30)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州疾控中心党委对离职党员、挂靠党员、划转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经中心党委清理发现,挂靠党员离职党员相关情况,均符合党章第九条中关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规定。中心党委拟对2位同志作“自动脱党”处理。

整改成效:中心党委按组织程序于2023年10月19日重新报请州卫健委党委审批,经州卫健委党委研究,同意按照党章第九条中关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规定。涉及的我中心挂靠及离职党员,按组织程序进行脱党处理和组织关系转出。

巩固措施:中心党委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做好全体党员管理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31)关于“党建经费和党费管理不完善”具体表现:党建经费未单独设立支出明细科目,党建经费支出情况不明。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州疾控中心党委将严格按《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对党费和党建经费进行核算、列支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起,州疾控中心已在单位财务管理中“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下设“党组织活动费”明细科目,对党费和党建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列支二是州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于2023年12月26日对有关人员(经办人员、党办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各党支部负责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遵照《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做好党费核算工作,并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坚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巩固措施:一是州疾控中心党委将在“党费专户”中明确列出党费和党建经费的使用情况、支出明细二是州疾控中心党委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32)关于“党务培训不到位”具体表现:对党务工作者缺乏党务专业培训,缺少党务专业知识和系统性培训指导。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动态管理

整改措施:本条为长期整改任务,详见第三大点。

33)关于“离退休党支部管理不力”具体表现:离退休党支部大部分党员长期不在西昌,无法经常性开展组织活动和召开党支部会议,也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同时在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就举行了换届选举。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动态管理

整改措施:本条为长期整改任务,详见第三大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关于履行职能不力具体表现:州疾控中心在2018年至2022年度全省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与疾控信息工作评估考核中,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和疾控机构信息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均低于全省平均分且排名靠后。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动态管理

整改情况:①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卫生行政部门争取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专项经费2023年12月1日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共同发文下达了2023年重点疾病防治工作州级财政补助资金,其中分配了用于传染病报告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对17县市疾控中心、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业务培训。2023年州疾控中心组织召开了2次全州传染病报告管理线下培训会,同时也组织各县市积极参加国家、省和州卫健委组织召开的传染病报告管理线上视频培训会。三是组织完成了对17县市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现场评估,并将每县督导评估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州卫健委,由州卫健委下发整改工作通报,督促各县市针对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四是积极争取相关经费,加大对疾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②整改成效:根据《四川省疾控中心关于2023年四川省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与疾控信息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凉山州评估排名有所上升,取得了一定成效。

③后续整改举措:一是修订完善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二是中心将继续加强对17县市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培训和督导三是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促使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加大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把传染病报告质量作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以巩固取得的成效。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6)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具体表现: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文件,擅自增设内设科室,任用科室负责人;执行帮扶队员派驻政策不严格,将临聘人员作为驻村工作队员,不符合规定。

整改时限:待疾控机构改革完成后,动态管理

整改情况:①整改措施:一是责令人事科加强对机构编制文件的学习和理解;在党委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二是中心将积极与州委编办对接,及时按照最新版三定方案的配置要求,完成科室设置和科室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工作。三是2021年7月起,中心严格对标对表上级部门文件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党员同志作为第一书记。

②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党委会,会上重点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行传达学习二是2021年7月起,中心严格对标对表上级部门文件要求,选派2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同志作为第一书记(第一轮)开展乡村振兴的驻村帮扶工作;2023年7月,按要求再次选派2名党员同志轮换第一书记(第二轮)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三是中心将积极与州委编办对接,及时按照最新版三定方案的配置要求,完成科室设置和科室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工作。

③后续整改举措:中心积极与州委编办就疾控机构改革事宜进行沟通,获悉疾控机构改革将于2024年内启动,拟待疾控机构改革完成后,严格按照最新版三定方案内设科室配置要求,及时完成科室设置和科室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工作。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阶段性完成)

19)关于人事管理不严格具体表现:除部分人员上班不准时、在岗情况差外,还存在个别人员病假三年不在岗工资全额发放、兼职不在岗2年才辞职的情况。仍存在超编聘用工勤人员的问题,核定工勤岗位2名,实际聘用7人,超编聘用5人。

①关于工作纪律松散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凉山州疾控中心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从制度上严防管理松散在编不在岗现象发生。二是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治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请假逾期不归或无故旷工等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三是不定期抽查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目前,凉山州疾控中心已着手启用钉钉打卡并制定《凉山州疾控中心钉钉打卡制度》,严格核实出勤记录,按季度进行公示。四是制定《凉山州疾控中心考核管理方案(草案)》,按照激励导向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评。进一步端正中心职工的工作作风与精神面貌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凉山州疾控中心请销假制度》,制定成文了《凉山州疾控中心钉钉打卡制度》《凉山州疾控中心考核管理方案(草案)》等章程。二是由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对中心纪律涣散人员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目前已全部在岗。三是人事科会同纪检、党办、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不定期查岗,未发现迟到、早退、请假逾期不归或无故旷工等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巩固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凉山州疾控中心请销假制度》《凉山州疾控中心钉钉打卡制度》《凉山州疾控中心考核管理方案(草案)》要求,加强中心考勤管理。二是在制度执行中不断查漏补缺,完善管理,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结果:完成

②关于超编聘用工勤人员

整改时限:内部消化完成为止

整改情况:①整改措施:中心对超编的5名工勤人员,一是在岗位设置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梳理符合转岗条件人员。鼓励其参加考试取得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及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和程序,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二是对不能转岗为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实行超岗过渡,逐步消化。

②整改成效:目前尚处于逐步消化阶段。

③后续整改举措:在超编的5名工勤人员未消化完的情况下,州疾控中心将不再纳入工勤编制人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未完成)

27)关于留不住人问题较为严重具体表现:2018年至今州疾控中心年轻专业技术人员调出和辞职的就有9人。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动态管理

整改情况:①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试行 )》,强化岗位管理工作,做到定编定岗不定人,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制定完善《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出短期学习及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出进修管理办法(试行)》,在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干事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创造更多的进修培训机会,尽可能让他们参加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研讨班,抓好继续教育工作让现有人才与时俱进地学习新的业务知识,指导新的技术实践,切实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是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津贴,增加人员收入。四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制定《凉山州疾控中心对口支援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职称晋升中的难点问题。

②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试行 )》,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二是中心正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防疫津贴政策落实进展,全力保障职工权益。

③后续整改举措:一是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结合凉山州疾控中心机构改革实际,完成工作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二是在制度执行中不断查漏补缺,完善管理,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阶段性完成)

32)关于“党务培训不到位”具体表现:对党务工作者缺乏党务专业培训,缺少党务专业知识和系统性培训指导。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动态管理

整改情况:①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本次巡察反馈意见以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将督促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围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个人自学。二是计划于2024年起,每年度结合工作实际邀请州委党校、州委组织部或州直工委等相关部门的专业学者围绕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知识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增强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达到以学促干、学用结合的目的。

②整改成效:由党办定期负责督促检查,各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围绕党章、“基层组织条例”等党内法规个人自学情况

③后续整改举措:2024年,结合工作实际邀请相关部门的专业学者开展系统性培训。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33)关于“离退休党支部管理不力”具体表现:离退休党支部大部分党员长期不在西昌,无法经常性开展组织活动和召开党支部会议,也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同时在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就举行了换届选举。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动态管理

整改情况:①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离退休党员信息库,及时掌握离退休党员的最新动态和需求,加强与离退休党员的沟通和联系,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二是定期开展组织活动:对居住在本地、身体健康的退休党员采取每月退休职工聚会活动时,对参加的党员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采取“送学上门”方式,及时把学习资料送到家里去,进行上门点对点的学习教育。三是更新学习方式。采取新媒体学习等模式,在微信群(退休支部党员群)及时推送学习资料、时事政策等,便于异地退休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并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联系,加强交流和沟通。四是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组织程序。下一步工作中,严格对照党章党规,遵守换届选举的组织程序。同时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教育引导,动员其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做到“退休不褪色”。(如下届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应到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多渠道多方式反复动员退休党员到会,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五是对长期不在西昌的离退休党员,积极动员其将组织关系予以转出。

②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底前建立离退休党员信息库以便及时掌握离退休党员的最新动态和需求。二是2024年内,退休党支部将定期开展组织活动,或采取利用每月退休职工聚会活动时对参加的党员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采取“送学上门”方式,及时开展学习教育。

③后续整改举措:更新学习方式。在微信群及时推送学习资料、时事政策等,便于异地退休党员适时开展理论学习。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组织程序。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阶段性完成)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落实整改责任

州疾控中心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州疾控中心党委和州七医院总支班子成员带头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整改方案和台账,各责任科室要明确职能职责和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形成长效机制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向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巡察办汇报整改情况推动解决问题的进度、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要强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紧盯薄弱环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主动接受监督

严格依据州委巡察工作要求,按照规定在适当范围、适当方式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情况,吸收合理意见。及时把整改落实情况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紧盯“长期坚持”整改任务

对于巡察反馈问题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无法完成的事项:6条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意见,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推进,并进行动态管理,使巡察发现的问题一一对应,件件落实,确保用好巡察成果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8283468119;来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东山村州疾控中心纪检监察室吴轶收,615000;电子邮箱:18283468119@139.com。

 

                         

 

                                 中共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吴轶,联系电话:1828346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