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公共卫生监测所(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条例标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管理办法和标准等法规)

创建时间:2016-05-29

负责协助卫生行政及执法部门开展全州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监测、指导和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监测工作,负责凉山州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项目、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中小学生的健康监护、学校卫生工作,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834—2893068

负责人:关陶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