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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外出务工劳动者职业健康提示

创建时间:2024-03-07

 

 

 

春节后,不少人即将返回工作岗位,或是踏上新的求职之路。很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都不是很了解职业病,没有意识到职业病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职业病不仅危害健康,还威胁到生命的安全,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一系列影响。在此,凉山州疾控中心发布提示:务工人员,为了自己、家人、社会,请做好个人职业健康管理。

凉山州疾控中心提示,劳动者入职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了解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培训。随时留意用人单位的公告栏、岗位附近张贴的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知晓自身岗位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的浓(强)度。在工作中正确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如除尘装置、通风装置、净化装置、隔声装置等)和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操作,不在工作中随意串岗。

请牢记: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和待遇。请注意试用期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要知道个防护用品是最后一道保护我们健康不受损伤的屏障,不能配而不用。

职业健康检查可以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都要到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体检,并确认没有与岗位有关的职业禁忌证后,才能上岗。在岗期间或者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中,如果身体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损害已经达到疑似职业病标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会建议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一旦诊断为职业病,会享受相应的职业病患者待遇如放弃职业健康检查,有可能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天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离职人员体检不能大意,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劳动者一定要积极参加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撰稿人:凉山州疾控中心职辐所  余涛 曾严庆  

        会理市疾控中心艾防科  刘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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