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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创建时间:2018-09-2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凉山州疾控中心是维护人群健康、预防与控制疾病的卫生事业机构,担负着凉山州卫生监测、急慢性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负责具体指导、筹划、督导全州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近期目标与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疾病预防控制长效机制;指导和组织调查处理全州境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全州免疫规划工作;负责全州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负责全州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特别是全州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和预测预报分析,为疾病预防与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对放射设备等进行技术审验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执行职业工作场所环境监测、职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与监护,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相关的卫生学评价;面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为国家、省、州拟定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上级行政领导部门及时提供参考的疾病预防控制策略、方法、目标、计划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我中心全面完成疾控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大力开展防治艾滋病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全年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突发公卫事件及时报告处置率达100%;全年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达90%以上;巩固血防传播阻断达标成果,德昌县代表四川省迎接国家血吸虫病阻断现场评估,并顺利通过现场考核;2017年通过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延续考核。我中心是全州唯一一个具有该资质的单位; 进一步提高结核病综合示范区工作质量,真正为我州结核病防治工作起标榜作用;加强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通过努力,增加了实验室检测项目,检测能力逐渐提高;我中心继续加强了对金阳县依莫合乡古梯村、吉辅村的扶贫工作力度,选派两名专职驻村书记开展扶贫工作,大力推进环境治理、疾病预防控制、禁毒防艾、学校教育工作。

二、部门概况

凉山州疾控中心是州卫计委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中心经凉山州委、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于2002年3月,现办公地址在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中心编制人数143人,现有在职职工148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16人,招聘职工30人,返聘退休职工2人),离休职工1人,退休职工10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44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7.81万元,占98.64%;事业收入57.25万元,占1.29%;其他收入3.10万元,占0.07%。

 

 

 

 

图1:2017年决算收入结构图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391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38万元,占38.44%;项目支出2408.85万元,占61.56%;

 

 

 

 

 

 

 

图2:2017年决算支出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814.0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75.11万元,下降1.09%

 

 

 

 

图3: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8.31万元,增长2.08%

 

图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7.97万元,占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33万元,占6.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2.97万元,占90.31%;住房保障支出118.39万元,占3.0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15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9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106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1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180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17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74.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28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11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0.40万元、津贴补贴61.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70万元、绩效工资341.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5万元、离休费8.44万元、抚恤金2.10万元、生活补助4.91万元、医疗费0.87万元、住房公积金118.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77万元。
公用经费20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7万元、印刷费0.34万元、手续费0.39万元、水费0.81万元、电费10.38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取暖费0.46万元、物业管理费13.32万元、差旅费26.89万元、维修(护)费35.57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专用材料费5.38万元、劳务费0.28万元、委托业务费16.65万元、工会经费11.40万元、福利费15.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0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09万元,完成预算71.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预决算对比见下表:

项  目

行次

预算数

统计数

增减幅度

栏  次

1

2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一)支出合计

2

928,000.00

700,936.13

-24.47%

  1.因公出国(境)费

3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900,000.00

686,168.13

-23.76%

    (1)公务用车购置费

5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900,000.00

686,168.13

-23.76%

  3.公务接待费

7

28,000.00

14,768.00

-47.26%

    (1)国内接待费

8

28,000.00

14,768.00

-47.2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62万元,占9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万元,占2.11%。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6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开展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免疫规划、地方病、血吸虫病、包虫病、职业病、其他传染病、食品安全监测、饮用水监测、公共卫生监测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86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2017年疾病防控工作业务量增加,督导、考核的频率增加,从而导致车辆燃油及维修费用的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29人次,共计支出1.4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组工作餐费2180元;接待省疾控仪器设备现状需求调研工作餐费1418元;接待省疾控督导凉山血防工作组工作餐费500元;接待省疾控吴子松等2人督导灭螺工作组工作餐费250元;接待省疾控4名专家到会理处理疑似“炭疽”疫情餐费2155元;接待国家麻风病督导组及麻防办专家接待费1717元;接待省疾控专家开展沼气灭血吸虫卵试验接待费290元;接待省疾控专家督导工作接待费1265元;接待甘洛疾控等级达标工作组接待费500元;接待疟疾消除工作组餐费600元;接待血吸虫病春查工作组餐费1250元;接待省医学会专委会人员餐费673元;接待省疾控中心开展消除疟疾督导工作餐费200元;接待国家、省麻防中心餐费120元;接待省皮研所餐费170元;接待省麻防办督导工作接待费700元;接待免疫规划工作组餐费78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34万元,下降47.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例行节约的要求,降低接待的频率,减少接待的次数。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08万元,比2016年增加3.89万元,增长1.9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心采购支出总额109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6.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专用仪器设备、试剂耗材、血防药品、车辆燃油维修服务等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8个,涉及财政项目资金2885.6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61分(其中不适用指标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需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财政专项资金结转规模较大,需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二是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三是定时召开项目推进会,分析专项资金结转情况,及时推进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不适用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不适用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5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5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建档率

5

预防接种率

4.61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

4.52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4.9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2.5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2.5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2.5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科学技术(类):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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