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推进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了解各县(市)项目推进情况,严格落实奖惩,根据2022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分配深度挂钩,在州卫健委的组织领导下,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心于2023年1月30日-2月20期间开展了全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绩效评价。
根据国家、省、州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由专家组随机抽取项目执行机构,采取现场评价、查阅资料、集中座谈、居民访谈、电话调查、现场核实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专家分别前往执行机构查阅项目工作资料,进村入户面对面拜访项目服务对象,甚至在田间地头对广大居民实施现场调查和健康指导。
本次绩效评价覆盖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以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健康管理(即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等十二项服务内容,主要核查重点人群档案的真实性及规范性、管理数量、服务内容和过程的规范性、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评价工作不但对全州项目执行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状进行了客观的评价,现场评价专家同时结合现场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对项目执行机构和县级项目管理人员展开了重点突出的业务技术培训。
通过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州级层面不但全面掌握了项目工作推进现状,为调整优化全州项目推进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在不同程度提升了各县市项目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