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中心党总支召开会议进行重要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本次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吉克春农书记主持,中心全体党员及中层干部参会。会上,吉克春农书记宣读了《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通知》(凉创领办〔2020〕5号)文,并进行了《条例》具体内容的学习。
《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对我州依法保障和促进民族团结,保障和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有积极促进作用;对推动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具有深远意义。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十分必要。